2022-3-2 抱歉地告诉你,一些款已失去催收价值
近期我们有很多客户委托账龄非常久的款,账龄久就必然伴随着已超过诉讼时效、债权凭证缺失、相关联络人联系方式的遗失等问题。不知道客户内部对这些老账是怎么认定的,我们在评估阶段就会告诉客户,这些款催款难度极大,尝试催收可以,但回款希望不大。前几年老账的回款率还算不错,但是前几年是前几年,坦诚地说,这两年别说老账,新账的催款难度都极大,催款不是在真空中催款,催款也得看大环境。
今天有朋友问我们做不做二手案件?我们不做二手的案件,一直以来,我们只做一手企业欠款案件(客户公司自己内部催款不算),现在又是年前回款的黄金时期,我们有限的催收资源要用到刀刃上,我们正全力以赴的在处理各委托案件的年前回款。
已经委外催款的企业要管理好内部的员工,起码案件外委要跟利益相关的员工打好招呼,不要让利益相关的员工对此事完全不知情。我们近期正在合作的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,此类问题就比较严重,案件委托之后,我们催收人员第一时间就开始联系债务方催款,结果发现债务方同时被两路人催,委外第三方催,客户的内部员工也在催。在这种情况下,债务方肯定会感到厌烦,对委外第三方的信任度会降低,尽管我们会把客户的授权委托书给债务方看,但债务方更熟悉合同跟他接洽的客户公司的员工,双方再去解释相关问题就会花很多的时间,进而影响催款效果,对客户不利。
近期我们在催款过程中发现很多案件的债务方已经失去了偿债能力。一方面是专业催款介入太晚,债务方已经彻底地失去了偿债能力;另一方面是因为客户本身做的就是高风险业务,他从做业务之初就注定了这笔款的回收将极为困难,客户如果能够审慎的考察一下他的合作对象,那这笔业务本不应该发生,这笔欠款也本不应该产生。
今年春节比较早,因此,留给春节前用于催款的时间已经不多了。对于企业而言,筛选一下哪些是自己可以催回的款,哪些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款,聪明地做出选择,把有限的精力放在那些能回款的案件身上,争取年前能有最好的回款效果。